各位师生:
按照本年度辩论赛整体部署,本次辩论淘汰赛暨决赛资格赛将于 2016 年 12 月 7 日下午 4 点-6 点在 A4202/104 举行,现将相关比赛安排通知如下。
一、 比赛时间级场地安排
1. A4-202 (编号 1-3 组);(12 支队伍)
2. A4-104 (编号 4-5 组);(8 支队伍)
二、 淘汰赛命题(定题辩论)
MOTION: This House Believes That the State should restrict people to use the Chatting Apps like WeChat as one of ways
to reduce the Mobile Internet crimes;
三、 裁判
A4-202:张晓鹏(主裁) 兰静 李瑞熙 何彬 文星
A4-104: 梁元(主裁) 王俊 张晓雪 何欣 刘苏瑶
独立裁判: 曹乐凡
评判基本原则 ( 标准见附件)
1. 各评委,要公开、公正,公平进行评判每场比赛;
2. 严格按照 BP 基本评判标准进行
3. 本次比赛,按照“总体打分原则”:先确定每组在本场比赛的排名,然后依据排名分别给选手打分。
4. 本此比赛实行评委“商议性”评判原则:所有排名,和成绩实行评委小组讨论打分。
四、 淘汰赛比赛相关注意事项
1. 请所有参赛辩手当日下午 3 点 50 到达指定教室,候场准备比赛;
2. 请所有评委于当日下午 4 点钟准时到达指定教室参加裁裁决。
3. 请在 A4-104 参加比赛的学生与裁判,,在比赛完之后,到教室 A4-202 参加决赛资格赛名单公布仪式。
4. 比赛规则:按照 BP 角色顺序每位辩手 2 分钟陈述观点,30 秒之后,辩手可以开始质询和反驳。待 8 位选手陈
述辩论完之后,将有 10 分钟的自由辩论环节。
5. 所有的辩手 所有的辩手 , 禁止携带任何与 辩题相关的材料,一旦发现,剥夺比赛的资格。
附件
1. 辩手名单;
2. 裁判评分标准
3. 评分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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